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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6 11:45 浏览量:

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红色样板做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就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9.59万人。

(二)深入推进就业扶贫。对标市委对7个县(市、区)脱贫摘帽的要求,扎实推进行业扶贫,进一步提高就业扶贫的针对性、实效性。实施就业扶贫车间规范提升工程,进一步壮大规模、扩大覆盖面,加强规范化管理。争取建成1739个就业扶贫车间,分类分批打造500个“精品车间”,打造就业扶贫车间升级版。推动就业扶贫车间项目化运营,把就业扶贫车间与本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电商、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对接,推动就业扶贫车间持续稳定运行。

(三)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与宏观政策协同、支持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上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用足用好用活就业资金。全面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促进企业脱困、稳定岗位。

(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办法》,鼓励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援助和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困难群众就业。扎实做好求职服务、就业培训和权益维护,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五)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深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和政府采购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定期发布政府补贴培训项目指导目录,面向市场开发新兴职业培训项目。认真抓好就业创业培训示范基地认定评估办法的贯彻落实,打造10个以上示范培训基地。探索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试点,推动院校、机构与企业合作培养新型学徒产业工人。推行创业培训与产业项目、技能项目、电子商务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推进网络创业培训。

(六)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定位明确、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创业孵化基地,结合各县(市、区)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积极打造形式多样的孵化基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力争发放量保持在20亿元以上。

二、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七)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强化依法扩面征缴,实现动态管理和更广泛覆盖。大力推进“五证合一”参保登记信息共享,着力解决一些领域和地方参保率偏低的问题。贯彻国家、省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延长一年的部署,认真做好基金测算和工作落实。继续做好“助保贷款”、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政府代缴工作。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0万人、930万人、37万人、55万人、3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0万人。

(八)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到的问题,平稳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人员的参保。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平稳承接省人社厅下放省属及中央驻赣企业在赣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的退休确认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调整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和最低缴费档次。

(九)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落实《赣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减轻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四道医疗保障线”,优化各道保障线的报账比例,严格监管,确保贫困人口住院自付率控制在10%以内,确保四道保障线安全可持续运行。深入推进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抓好医疗保障行政管理职能划转和机构改革的衔接落实工作。做好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前期准备。

(十)加强工伤保险工作。衔接做好工伤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工作。抓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工作。继续提升工伤预防试点,对预防试点的成果加以总结、推广。巩固建筑业项目100%参保成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确保新开工建筑工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十一)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加强研判和测算基金运行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制定应急预案,杜绝发生系统性风险。加强基金监管,对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进行全过程监督,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医保智能实时监控系统市级中心和县(市、区)分中心建设,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深入研究医改对医保工作带来的影响,将医疗机构诊疗费用上涨幅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减轻医保基金支出压力。

(十二)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全国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整合优化经办流程,积极探索综合柜员一体化经办模式,使群众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理所有业务。全面实行社会保险费统征分付的经办体制。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保费,总结试点经验,确保全年代扣率达到90%的目标。

三、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启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按照“服务中心城区、辐射赣州、惠及全省、面向全国”的定位要求,积极争取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政策、资金支持,做好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划和建设前期工作,力争进入省里的建设规划,务求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四)统筹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六大攻坚战”特别是“两城两谷一带”产业,完善人才新政相关配套政策,抓好工作落实。紧密结合主攻工业、中国制造2025试点建设等重大部署,在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聚集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尖端人才。用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绿色通道”政策,支持重点行业用人单位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引进急需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全年力争引进高层次人才300人以上。认真落实《赣州市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十五)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奖补政策,优化就业服务,引导全市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本地企业实习就业,建立具有赣州特色的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着力解决园区企业技能人才短缺、技能人才外流问题。加快国家级综合型公共实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项目平台建设,承办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组织开展“振兴杯”职业技能竞赛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方式改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与监管。

(十六)大力引进外国人才。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延伸招才引智触角,组织企事业单位到海外招才引智,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赣州行”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争取资金支持,抓好产业带头人和农民的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升“一村一品”项目发展水平。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十七)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统筹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考录、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稳定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队伍。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抓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四类”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

(十八)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做好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配合做好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聘用等相关工作,促进城乡中小学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结合我市医改工作,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简化招聘流程,创新岗位设置管理,落实医疗卫生单位用人自主权。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稳妥推进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

(十九)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出台实施《赣州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设立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打通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促进职称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加快使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实现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查询全网上操作,进一步提高评审的透明度、公平性。

(二十)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认真落实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提升安置质量,圆满完成年度安置任务。继续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二十一)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管理。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实施2018年度各项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进一步推进考务规范化,依法依规治考,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打击高科技作弊,确保考试安全。

五、稳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完善体现不同职业群体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和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等工作。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指导县(市、区)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二十三)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做好薪酬的审核、备案、披露和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落实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挥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宏观调控作用。

六、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十四)稳妥处置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排查化解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整治。着眼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常态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和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考核与诚信评价制度,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列入黑名单、记录不良记录、降低资质、限制市场准入、提高缴存民工工资保证金额度、依法曝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措施,从源头上进行综合治理。制定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对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进行严格考核。

(二十五)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实施 “和谐劳动幸福江西”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积极组织参与全省首届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评选活动,争取进入全省前列。

(二十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开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绿色通道,确保仲裁结案率达到93%以上。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仲裁办案机构网络推广使用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设立调解联络员,不断提高自主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

七、强化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七)抓好法制、规划统计和信访维稳工作。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劳资纠纷和劳动人事争议平台规范运转,发挥专业性行政调解工作平台作用。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扎实做好中期评估工作。加强统计服务,提高统计质量。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防范化解人社领域风险。

(二十八)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配合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综合柜员一体化、业务档案一体化等智慧业务经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加强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十九)大力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多险合一”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如期上线运行。加大社会保障卡的制卡发卡工作力度,抓紧完善社会保障卡功能,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根据上级部署,做好业务系统与阳光政务系统整合的相关工作。

(三十)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定期开展“好书分享大讲堂”活动,打造学习型机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大力弘扬唯实求真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努力争创新时代“第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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