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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8 15:31 浏览量:

赣市人社201816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730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24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要求,全面整治作风建设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全面梳理各部门权力清单、服务清单、问题清单底数,彻底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不断优化人社领域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做到清权、减权、晒权、制权一体推进,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效提高。

2019年,全面完成各事项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规程,初步实现县以上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一窗通办,培树一批人社领域先进服务典型,不断提升窗口经办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作风,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2020年,基本形成平稳有序、运转高效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建成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完成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任务,100%的服务事项可以网上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窗口经办人员能力素质和服务作风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工作机构

成立赣州市人社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苏传辉同志任组长,徐立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机关党委、劳动监察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事科、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就业局、信息中心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一名科级干部担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单位参加,办公室人员从相关科室、单位中各抽调1人组成。

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风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审议我市人社系统审批和公共服务便民化总体部署和重点举措研究审议我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重要工作安排,组织协调、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审批和公共服务便民化及行风建设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开展工作督导,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深入研究行风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组织修订完善有关制度措施;组织开展有关督查检查和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打造人社服务品牌为目的的宣传报道活动。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1建立完善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各县(市、区)人社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要把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体系,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与整体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落实。加强行风建设情况检查考核,对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褒奖,对发生重大行风问题的窗口单位及有关人员,实行当年各类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局人事科、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局机关有关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

2清理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各县(市、区)人社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要全面清理人社领域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立、改、废、释工作进度。对不符合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便民高效原则、不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要坚决及时予以清理。认真落实六个一批原则要求,清理一批规范性文件,取消调整一批无谓的证明事项。要进一步完善清单目录管理制度,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编制工作要求,修订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及办事指南,对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建立一批人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政务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探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风建设审校双审办法,对合法性审查未通过、不符合行风建设要求的不予提交研究。〔局行政审批科牵头负责,局机关有关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 〕

3建立专题研究部署制。认真贯彻落实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专题研究部署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制度,全市人社工作会要对行风问题进行专题布置;上报的综合性材料,要将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2019年开始,每年都将行风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进行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机关有关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

(二)优化办事环境,提升经办能力

1加快标准化建设开展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围绕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内容,积极构建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编制,通过网上办理、邮寄办理、现场即办等方式,推动最多跑一次办结事项。加快人社公共服务经办机构标准化建设,将人社公共服务的项目、流程、评价、管理等全程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逐步形成具有行业特点与优势的人社公共服务鲜明品牌。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培训宣传,强化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不断提高对标准化的认知和践行能力。〔局行政审批科牵头负责,局机关有关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

2加快信息化人社建设互联网+人社思维,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积极推进与公安、卫计、教育、民政、财政、扶贫、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数据交互共享,深化社保卡在人社各业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持卡人凭卡办理各项业务。加快推进电子社保卡实施和广泛运用,实现社保卡在人社、政府公共服务、金融领域等线上线下一卡通用。〔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局机关有关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

3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人社系统评比表彰活动适当向一线窗口单位和人员倾斜,对推荐评选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县级以下窗口不少于50%。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行风建设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加大人社系统干部特别是一线窗口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的培训力度,新入职人员培训面要达到100%。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一线窗口人员的正向激励,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日常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力所能及帮助改善工作条件、解决实际困难。〔局人事科牵头负责,局公务员管理科、机关党委配合,局机关有关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

4加快改善设施环境。大力推进政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和服务效率不高、生冷硬推等问题。市本级和章贡区社保、医保大厅及窗口整合进驻赣州市市民综合服务中心,章贡区人力资源市场搬迁至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着力打造市区合一、集中便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通过增加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值班、人工发号、自助服务设施等方式,缓解业务经办大厅办事人员排队现象。〔局行政审批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市社保局、医保局、人才交流中心配合,局机关有关科(室、中心)、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

(三)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

    1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入落实《2018年人社系统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方案》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串岗、看手机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开展督查,对全市人社系统经办服务窗口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明察暗访,以适当方式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市局每年集中安排明察暗访次数不少于2次。局领导、局机关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赴基层调研时,要将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把行风建设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提升扶贫实效。〔局机关纪委牵头负责,局人事科、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局机关有关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

2畅通举报渠道。“12333”咨询服务热线中增设投诉举报专席,在“12333”自助语音播报一级目录中增设行风举报专席,并优先安排接听。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热线。市本级要在门户网站中开辟行风问题举报专区,鼓励实名举报。对市本级收集的行风建设问题,统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流分办对市本级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局机关纪委查处。〔信息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纪委分别牵头负责,局机关有关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

3加大查处曝光力度突出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办事手续繁琐、办理时间过长、要求开具奇葩无谓证明、群众多头跑来回跑、办理结果严重偏颇失实等问题,坚决查处服务态度生硬冷漠、工作推诿扯皮、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等行为,通过政务信息、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渠道对负面典型进行实名曝光。〔局机关纪委牵头负责,局行政审批科、人事科配合,局机关有关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

4建立约谈制度。实行行风建设专项谈话与警示约谈相结合,将行风建设作为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度廉政谈话、新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推行党风廉政工作约谈全覆盖,对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逐一进行行风建设专项谈话。对行风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或指定专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领导小组组长约谈有关主要责任人。〔局机关纪委牵头负责,局机关有关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

5严肃责任追究。开展窗口单位一季一督一评活动,对人社系统经办大厅和窗口单位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环境每季度进行集中评议,评议结果公开通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进行严肃问责。对反映市本级有关行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要优先办理、严肃查处;对反映全市人社系统有关行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加大转办督办力度。〔局机关纪委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 〕

6加强人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服务对象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依法严处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欺诈案件。对严重欺诈行为及时与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惩戒。〔劳动监察局牵头负责,局机关有关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强化谁制定政策、谁负责解读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报、刊、网端等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政策宣传。加大对优质服务窗口和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打造人社服务品牌,加强舆情引导。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深化行风建设大学习大讨论和行风建设人人谈暨建言献策征文活动。组织先进典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鼓励因地制宜的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市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报道各地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通报倾向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局机关有关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系统行风建设,将行风建设与我市作风建设整治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科学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结合省人社厅、市人社局部署要求,围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行风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要坚持思想引领,注重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梳理人社系统所有业务流程和经办手续,该简化的要简化,该取消的取消,该叫停的要叫停。要科学评估业务办理时限,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缩短的尽量缩短,坚决防止庸政懒政问题的出现。局承担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具体经办业务的科室要大力提升服务水平,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作出表率。

(二)制定预案,加强监管。各科室、单位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认真落实经办机构负责人大厅值班制度,完善各项经办服务管理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要健全完善网络、报刊、微信、微博等舆情监控机制,对出现的不良舆情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努力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要加强各类资金的严格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措施,严防跑冒滴漏等问题的发生。对资金安全和行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强化监督,持续推进。要不断健全监督机制,夯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完善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机制,全市400多个人社窗口单位全部纳入作风建设评价系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监督电话、网络举报、意见信箱、第三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要持续推进,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不搞大呼隆”“一阵风。局机关纪委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项监督,不定期开展动态检查加大教育惩治力度,对落实要求走样打折扣、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作风不实的要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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