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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特殊工时工作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文章来源: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5-11 15:14 浏览量:

1、《赣州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单位审批表》;

2、企业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

3、企业工会对实行特殊工时的书面意见;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由职工大会或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所涉及岗位的职工选举出来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人数最少不低于30人,每超过100人按5%递增,低于30人的全部参加,职工代表必须是涉岗职工)的书面决议;

4、企业上一年度劳动用工年审报告(如未参加劳动用工年审的,审批人员可结合企业实际用工情况综合考虑);

特殊情况需同时提交的审批材料:

1、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由用工单位负责申请,并提供劳务派遣单位意见书;

2、申请连续两年实行特殊工时期限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获得“江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1.赣州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名册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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