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今天是:2017年5月24日 星期三     关怀版 无障碍 政务邮箱
二维码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送达刘鑫诉南通梁天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崇劳人仲字〔2024〕第11号)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10:08 浏览量:

南通梁天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鑫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崇劳人仲字〔2024〕第11号),于2024年3月19日审结,本委通过多种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裁决书,但均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案裁决书。本裁决书,如未在期限内领取,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崇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仲裁裁决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