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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崇义县老三样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诉周兆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崇劳人仲字〔2024〕第21号)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18 09:09 浏览量:

周兆荣:

本委受理崇义县老三样餐饮店(个体工商户)诉你本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崇劳人仲字〔2024〕第21号),申请人主张你本人合同违约赔偿金合计147905.65元。本委通过直接送达、邮寄等多种方式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均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委定于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起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崇义县人社大楼一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97-3811559)开庭审理该劳动争议案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裁决后十五日内,如未在期限内领取,即视为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崇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18

开庭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答辩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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