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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江西赣州育才技工学校有关专项资金申报分配资格的通知

文章来源: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0-12 17:32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驻市)技工院校:

近日,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了江西赣州育才技工学校(赣州育才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违规收费问题。

根据省教育厅等3部门《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7号)、赣州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教规划字〔202115号)“对拒不履行本《通知》规定的调费程序、在公开公示相关信息上弄虚作假、违反招生政策进行‘掐尖招生’、违规招聘教师、违反价格和服务公开承诺导致质价不符、收费标准变动频繁引起社会反映强烈的民办学校采取约谈告诫、专项审计、成本调查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扣减财政扶持资金。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查处。”取消江西赣州育才技工学校参与市本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各类项目的申报、分配资格3年(师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获奖奖励除外),时间范围为2021926日—2024925日。

请各市属(驻市)技工院校引以为戒,建立健全办学成本核算制度,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调费程序,规范收费行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不折不扣把省、市关于收费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请县(市、区)人社局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与教育、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监督管理。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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