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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2 15:51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公共关系、机要交换、信息与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公共事务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主任:李景 ,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9楼,联系电话:0797- 8991881

()信访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科长:刘志斌,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10楼,联系电话:0797- 8996115

()规划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相关文件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研判和审核工作;协调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相关发展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其他审批事项的转交审批或审批联络工作等。

科长:隋庆,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9楼,联系电话:0797- 8996078

()绩效管理科(表彰奖励科)

贯彻国家和省绩效管理政策,拟订市直(驻市)单位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和方案,组织实施市直(驻市)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表彰奖励(不含党内和军队表彰)及推荐评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和省表彰奖励制度,承办市政府任免人员的有关任免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

科长:黄欣民,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10楼,联系电话:0797- 8996366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民工服务指导科)

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及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综合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外人员(不含专家)在赣州就业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民工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拟订并实施全市民工工作规划,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副科长:李明伟,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9楼,联系电话:0797- 8992818

()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实施国家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和基本政策,拟订就业前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分类制度、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拟订全市技工院()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相关师资队伍建设。

副科长:钟全斌,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10楼,联系电话:0797- 8996080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各系列(专业)中级及部分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负责全市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与推荐并做好配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的实施细则和办法,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拔尖人才的选拔和推荐工作;拟订贯彻国家、省关于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的实施办法。

科长:李党,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10楼,联系电话:0797- 8179808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各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考核管理和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

科长:谢芳,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9楼,联系电话:0797- 8992189

()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管理科)

贯彻实施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制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与制度的实施规范;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处理有关突发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劳动关系管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制度的政策、标准;拟订地方性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本市范围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

科长:杨艳,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9楼,联系电话:0797- 8996036

()人力资源市场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贯彻国()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员调配办法,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

科长:陈灏,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9楼,联系电话:0797- 8992186

(十一)工资福利科

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的实施办法;承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科长:谢芳,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12楼,联系电话:0797- 8992266

(十二)基金监督科

贯彻实施国家、省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就业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承担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

科长:夏睿,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10楼,联系电话:0797- 8996108

(十三)养老保险科

贯彻执行中央、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实施工作。

科长:胡春,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9楼,联系电话:0797- 8992198

(十四)工伤保险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市本级工伤认定,指导、监督县(市、区)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科长:刘光华,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10楼,联系电话:0797- 8196760

(十五)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科长:杨帆,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10楼,联系电话:0797- 8996096

(十六)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专职副书记:李伟彪,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9楼,联系电话:0797- 8996087

(十七)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为市纪委(市监委)的派驻机构。办公地点: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10楼,联系电话:0797- 899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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