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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流程

文章来源: 就业局   发布时间:2017-05-23 17:03 浏览量:

 

凡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登记:创业人员已落实担保人或有房产抵押的,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复印件各1份,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劳动就业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担保中心申请登记。创业项目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经开区、章贡区、蓉江新区范围内的中央、省属、市属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县市户籍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创业的,落实担保人是(或其中有1名)市直单位的,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等申请贷款人员到市担保中心申请登记。

    2)填表、提交资料:持相关资料到担保中心填写相关表格。按申请人相应类别的提交资料清单要求提交一式4份。

3)实地调查:担保中心或与经办银行联合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现场调查审核、拍照,全面了解掌握创业项目、经营状况和申请人家庭情况、信誉情况等。调查的内容包括:调查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营场地、抵押(质)物、担保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等。

   4)参加创业培训: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不定期组织申请创业贷款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完成《创业计划书》,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5)审批推荐:担保中心对符合条件、经营情况较好且落实了担保手续或有房产抵押的贷款申请,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查评审、担保审批、推荐银行发放贷款。

    6)银行核查放款。担保中心推荐贷款资料并提供担保后,经办银行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发放贷款。

      所需材料:申请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2)户口簿(夫妻双方);(3)就业创业登记证等;(4)自有资金证明(注:不得低于贷款额的30%,主要看借款人存折和项目投资金额);(5)营业执照(副本);(6)结婚证;(7)借款人反担保合同等。

       担保人应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2)户口簿;(3)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及扣款承诺书;(4)反担保合同;(5)保证担保承诺书等。

法规依据:《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一步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48号)等。

办理地点:章贡区南河路21(南河路和文明大道交叉口赣州就业训练中心四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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